坚瑞沃能: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07-05
证券代码:300116 证券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8-126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
忘录第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截至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除2名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资格外,本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截至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8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7
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3250.00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