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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瑞沃能:关于收到公司大股东申明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8-201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公司大股东申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述申明,业绩补偿义务人李瑶已确认无法完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
根据沃特玛的经营现状,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 52 亿元。李瑶同意先期以
人民币 962,108,276.03 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该申明事项对后续
李瑶对公司业绩补偿事宜的实施有积极作用。
    2、因补偿义务人李瑶同意以其对沃特玛债权冲抵的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
偿,这对公司债务的消减、净资产的充实有着显著的影响。
    3、因公司面临经审计后 2018 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
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
股票上市。
    公司据此申明,即将申明中收到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对公司债务的消减、
净资产的充实有着显著的影响。但是该部分补偿款能否确认在 2018 年公司净资
产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申明的主要内容
    近日,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大股东李
瑶先生签署的一份《申明》,其主要内容如下:
    申明人:李瑶
    1、申明人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与公司签订《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于
                                   1
2016 年 4 月 12 日与公司签订了《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申明人
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及补偿方式进行了约定;
    2、经申明人确认,对赌目标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特玛”)2018 年度严重亏损,实际已无法完成业绩承诺;
    3、申明人同意在现阶段,以其获得的交易现金对价扣减已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人民币 962,108,276.03 元作为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款的一部分。该
部分赔偿金额已经确认,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了可以确认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
请参见《关于李瑶向坚瑞沃能转让其对沃特玛所有债权用以抵偿部分应付业绩补
偿款的法律意见书》)
    4、以上现金补偿款以申明人对沃特玛的债权冲抵。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上述申明,业绩补偿义务人李瑶已确认无法完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
根据沃特玛的经营现状,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 52 亿元。李瑶同意先期以
人民币 962,108,276.03 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该申明事项对后续
李瑶对公司业绩补偿事宜的实施有积极作用。
    2、因补偿义务人李瑶同意以其对沃特玛债权冲抵的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
偿,这对公司债务的消减、净资产的充实有着显著的影响。
    3、因公司面临经审计后 2018 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
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
股票上市。
    公司据此申明,即将申明中收到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对公司债务的消减、
净资产的充实有着显著的影响。但是该部分补偿款能否确认在 2018 年公司净资
产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瑶签署的《申明》。




                                   2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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