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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瑞沃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9-064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下午15:30—
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陕西坚瑞沃
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凤
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
见》;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五、    审议通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465,106,677.46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截至 2018 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
分红条件,因此,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不对 2018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真
实状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
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8 年
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近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
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8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18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400,125,625.07 元,占
公司占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60.8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沃特玛在华夏银行南园支行贷款余额 1.9 亿拟借新还旧业务提供
担保,为民富在华夏银行南园支行贷款余额 1 亿拟借新还旧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等
要素以与华夏银行南园支行签署的合同及文件为准。并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
层办理上述有关事宜及与华夏银行南园支行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
新增担保,是为展期协议中的原合同借款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一
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