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嘉寓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尹秀超)2019-04-23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18年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
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未亲自列席股东大会,但会后积极与公司取得联系,听取现
场股东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

    二、2018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8年生产、经
营情况和公司的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公司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和经营状况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
员沟通。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2018年,
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2018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控

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家玉、关联自然人黄苹为公

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在2018年6月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在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在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并积极参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在2018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对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9年本人
将抽出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
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尹秀超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