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
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2018年3月28日
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 2018年4月25日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3 2018年6月1日
第九次会议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4 2018年8月29日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十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2018年10月25日 第四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加强了与投资者
的沟通,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任务、履行职责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报告期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
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进行披露,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
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