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23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嘉寓门窗幕
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
的立场,对事先收到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嘉寓机器人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嘉寓机器人公司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且放弃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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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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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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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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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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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