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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补充公告2019-08-26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之补充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公告,现补充《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本独立意见正文第三、第四项(加粗显示)。
    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嘉寓机器人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放弃对嘉寓机器人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
了仔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于2017年、2018年分步完成了对北京奥普科星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科星”)的股权收购,已完成在智能装备领域的布局,后
期在智能装备机器人领域的投资与并购业务将以奥普科星作为投资主体,同时嘉
寓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性质的业务。放弃增资,未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对嘉寓机器人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
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将该议案
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并能够认
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廖 家 河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虞 晓 锋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尹   秀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