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关于公司塔山厂区电池五车间意外起火事件保险理赔结案的公告2017-11-03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7-06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塔山厂区电池五车间意外起火事件
保险理赔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东方日升”)位于浙江
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厂区的电池五车间于 2016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33 分左右发生意外起火事件,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
方 日 升 关 于 公 司 塔 山 厂 区 电 池 五 车 间 意 外 起 火 事 件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16-096)、《东方日升关于公司塔山厂区电池五车间意外起火事件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102)。
经根宁翰保险公估(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公估意见确认书》,本次事故
定损金额为 14,724.61 万元,理算金额为 11,60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就此事件的最终赔付方案已达成一致意见,赔
付款已于近日全额到账。
公司此次事件的保险理赔工作已结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