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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10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
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新
设的全资公司,拟分别收购 Ingenious 澳大利亚太阳能有限公司(Ingenious
Australian Solar Farm Limited)、Muick 有限公司 atf Santen 家族信托(Muick Pty
Ltd ACN 137 460 916 atf the Santen Family Trust)、Nomad 新能源有限公司
(Nomad Renewable Energy Limited)三家公司持有的澳大利亚当地企业梅丽登
太阳能电站代理人有限公司 50%、25%、25%股份,以实现对澳洲 Merredin Solar
Farm 132MW 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项目总投资 16,427.9 万澳元,包括股权收购
款 940 万澳元,项目建设动态总投资 15487.9 万澳元。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
方日升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因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
司业务需要,支持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梅丽登
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拟支付给 Ingenious 澳大利亚太阳能有限公司(Ingenious
Australian Solar Farm Limited)、Muick 有限公司 atf Santen 家族信托(Muick
Pty Ltd ACN 137 460 916 atf the Santen Family Trust)、Nomad 新能源有限公司
(Nomad Renewable Energy Limited)三家公司的股权收购款项提供 752 万澳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梅
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
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电”)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因宁海新电融资租赁业务需要,东方日升拟以全资子公司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100%股权为宁海新电向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额度不超过 5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宁海新电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激励对象魏晓波 1 人离职,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魏晓波 1 人持有的尚未
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
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14)。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事宜已经得到
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5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
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
事宜。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有 167 人,
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47.948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5%。
    董事曹志远先生、徐勇兵先生、袁建平先生、胡应全先生、仇成丰先生属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
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六、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00
股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904,301,941.00 元 变 更 为
904,289,941.00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04,301,941 股变更为 904,289,941 股。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4,301,941.00 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4,289,941.00 元。
    (二)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904,301,941 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904,289,941 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东方日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117)。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