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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11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东方日升”)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
为全资公司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因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
公司业务需要,支持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梅丽
登 太 阳 能 光 伏 有 限 公 司 拟 支 付 给 Ingenious 澳 大 利 亚 太 阳 能 有 限 公 司
(Ingenious Australian Solar Farm Limited)、Muick 有限公司 atf Santen 家族
信托(Muick Pty Ltd ACN 137 460 916 atf the Santen Family Trust)、Nomad 新能
源有限公司(Nomad Renewable Energy Limited)三家公司的股权收购款项提供
752 万澳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待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地点:新加坡美芝路 152 号新门广场东座 14 楼 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强、袁建平、杨钰
            注册资本:10,000 新加坡元
            主营业务:其他投资控股,一般批发业务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公司。
         3、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因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为 2018 年 10 月新设公司,尚未建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最高                    债权人
                                       担保额度
                                                  1、Muick Pty Ltd ACN 137 460 916
                                                  atf the Santen Family Trust
 1      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   752 万澳元     2、Ingenious Australian Solar Farm
                                                  Limited
                                                  3、Nomad Renewable Energy Limited
合计                -              752 万澳元                       -
         2、相关授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与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
     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是公司海外延
     伸产业链及开拓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战略布局点。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与资金实力,通过提供担保,一方面有利于梅
     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另一方面也能延伸公
     司产业链,开拓公司新的营销模式,带动公司光伏产品销售,直接或间接分享子
公司的经营成果、提升公司在国内外的品牌形象。
    2、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公司,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涉及
的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行业发展前景,有较好的收益预期,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
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
公平对等的,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对其
具有绝对控制权,目前梅丽登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
内,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约为
542,601.29 万元人民币(以 2018 年 10 月 16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17 年末公司
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32.86%和 72.5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