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00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目,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高邮振兴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2、本 次终 止的 募集资 金投 资项 目包 括: 杭州海 康威 视电 子有 限公司
5.51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吉泰 0.32MW 屋 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义 乌杭泰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
4.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募投项目合计节余资金
(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2,793.05 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4、本事项已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
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2961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96,0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99.0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
律 师 费 等 发 行费 用 人 民币 45,959,999.81 元 后 ,实 际 募 集资 金 净 额为 人 民 币

3,154,039,999.21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8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
验字〔2017〕000142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分别在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存储。东方日升、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

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人民币 32,173.18 万元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
九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    未 使用募    变更募 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投入金额      资金额      集资金额     金额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
1                                    64,000.00   63,603.11      396.89           0.00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
2                                    54,000.00   22,044.70    31,955.30      31,955.30
     项目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
3                                     4,000.00    3,797.41      202.59           0.00
     伏发电项目
     内蒙古 15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
4                                   109,000.00       0.00    109,000.00     109,000.00
     项目
     墨西哥杜兰戈州 100MW 集中式
5                                    84,404.00       0.00     84,404.00      84,404.00
     光伏发电项目


                                        3
                合计                 315,404.00     89,455.23 225,958.77    225,359.30

       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变更将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内蒙古 150MW 集中式光
 伏发电项目、墨西哥杜兰戈州 10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的剩
 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共计 228,983.38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 225,359.30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624.08 万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是否本次新增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1                                                              64,000.00       否
       项目
 2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22,044.70       否

 3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000.00       否

 4     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目                        67,211.02       是

 5     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                    10,610.83       是

 6     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                      8,762.38       是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鱼
 7                                                              81,216.00       是
       塘水面光伏电站
 8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                 22,950.00       是
       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5.516MW 屋顶分布
 9                                                               2,940.85       是
       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
10                                                               6,219.73       是
       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1028MW 分布式光
11                                                               2,847.18       是
       伏发电项目
       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式光伏
12     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916.88       是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
13                                                               5,048.48       是
       式光伏发电项目
14     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19,260.00       是
                       合计                                    319,028.05        -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情况




                                           4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资     项目节余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金额          金额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1                                                      64,000.00      63,955.45        44.55
            项目
  2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000.00       3,812.69       187.31
  3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22,044.70      22,044.70         0.00
  4         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目            67,211.02      67,211.02         0.00
  5         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        10,610.83       7,099.48     3,511.35
  6         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          8,762.38       8,762.38         0.00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7                                                      81,216.00      72,162.22     9,053.78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
  8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     22,950.00      22,950.00         0.00
  9         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19,260.00      19,260.00         0.00
                          合计                          300,054.93     287,257.94    12,796.99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
     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
     因光伏电站建设、验收、质保周期较长等因素存在部分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公司

     后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1、拟终止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金额
        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5.51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1                                                                     2,940.85           0.00
        项目

                                                5
       宁波吉 泰 8.9MW 屋顶 分布 式光伏 发电 项目 、宁波 吉泰
2                                                                6,219.73      0.00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      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847.18      0.00
       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      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       1,916.88      0.00
       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
5                                                                5,048.48      0.00
       项目
                            合计                                18,973.12      0.00

        2、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上述拟终止的 5 个募投项目,系东方日升与转让方于 2018 年 6 月签订《预
    收购协议》拟收购的光伏电站项目。后公司与转让方经多轮商务磋商、谈判,对
    具体的落实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东方日升放弃收购上述项目。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项目的终止实施未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优
    化资源配置,经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上述募投
    项目节余金额共 32,793.05 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31,770.11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22.9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
    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

    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
    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6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2,793.05 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2,793.05 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

目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结

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东方日升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由于“越南Tasco Thuan Nam 19


                                   7
61MW光伏项目”的节余资金超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东方日升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
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东方日升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的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