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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00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拟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由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拟设股份公司

的名称为“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为准)。
    江苏斯威克以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F50001 号”《审计报告》中核定的审计基准日(2019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22,631.08 万元,按 1:0.8837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注册

资本,即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共计 20,000 万股;净资产扣除股
本 20,000 万元外,溢价 2,631.08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东方日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
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成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尚有节余募集资金,拟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对于因客观原因部分未实施的募投项目,
拟终止并将对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22日,募投项目节
余金额共32,793.05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其中节余募集资金31,770.11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22.9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董事会同
意以上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终止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东方日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宇”)系公司全资公司,为
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浙江双宇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鉴于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由公

司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
月。现上述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即将到期,为继
续支持日升电力在国内外的光伏电站项目等业务的发展,以及进一步加快电站建

设运营及销售,延伸公司产业链,开拓公司新的营销模式,带动公司组件销售,
拟由公司继续为日升电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7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

方日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