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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8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瑞普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
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马闯、蔡辉益、周睿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