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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普生物:董事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半年度)2019-08-30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半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60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
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0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0.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6,000,000.00 元。预先扣除
承销费和保荐费 46,84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69,160,000.00 元,已由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0 年 9 月 9 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441140100100100657 账号内。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445,084.2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4,714,915.77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712,034,915.77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瑞岳华
验字[2010]第 227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 年 9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 1,064,714,915.77 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92,296,159.37 元 , 其 中 包 括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利 息 金 额
31,222,314.31 元,公司尚未指明用途的超募资金本金余额为 3,641,113.53 元,发生银行存款利息
收 入 共 计 92,680,931.80 元 , 减 手 续 费 支 出 94,073.89 元 , 募 集 资 金 存 储 专 户 应 有 余 额 为
65,005,514.31 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 年 3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无条件通
过;2016 年 7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6]1328 号”《关于核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此次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1
民币普通股 15,347,18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9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28,98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8,873,577.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20,106,422.82 元。已由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8 日 汇 入 公 司 在 浙 商 银 行 天 津 分 行 开 立 的 人 民 币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1100000410120100166509 账号内。
    上述募集资金于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20006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 222,180,000.00 元,扣减已预付的承销费及
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3,577.1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20,106,422.82 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0,193,027.60 元,发
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 91,396.37 元,减手续费支出 0.00 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 4,791.59 元,
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和 11 月 23 日转入浙商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1100000410120100161852 银行账
户中,划转后该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瑞普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10 年 1
月 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2010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5 月 18 日湖南中岸与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2 年 6 月 12 日湖北龙翔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穴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
账号:441140100100100657),同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开设新的公司募
                                               2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4 年 5 月将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余额人民币 15,344.83 万元(其中本金 15,314.11 万元,利息 30.72 万元)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

    的议案》。鉴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将逐步投产,董事会同意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天津浦 吉支行设 立新的 募集资 金专 用账 户,并 将公司现 有募集 资金专 用账户

    (77110154800002304)中的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逐步转存至以上新设账户,用于“动物疫苗扩建项

    目”运营的流动资金专项支出,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有账户。空港经济区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由现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7110154800002304)划入新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7110154800002894)3,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

    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441140100100100657                 0.00          --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441140100100102255                 0.00          --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154800000376      53,727,473.48          定期/活期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154800002304      11,250,008.79          定期/活期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154800002894                163.72         活期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     0302042129300317647         9,596.39            活期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     0302042119300317165                0.96         活期

8       武穴市农业银行龙坪分理处                   1766130104666861           16,323.04            活期

9       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                       368090100100083591          1,947.93            活期

合计                                                                      65,005,514.31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加
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
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1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        1100000410120100166509        0.00           已销户



三、本年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 59,129.43 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为 70,839.38 万元,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364.11 万元。
      1、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竞拍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
公司国有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6,400.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7,600.00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1,723.00 万元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7.23%的股权。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上述事项均以完成。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
      2、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624.42 万元购买公司所在经济区对优秀企业优惠定向出售的空港商务园西区 2
号楼的办公用房。2011 年 8 月 30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该项目购房款。201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办公楼相关契税、维修基
金等 334.01 万元。
      3、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
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创海发
                                               4
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普(保定)
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支付款项 7,000.00 万元。
    4、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
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对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武穴龙翔向湖北龙翔增
资 200.00 万元),增资后,瑞普生物持有湖北龙翔 81.48%的股权,武穴龙翔持有湖北龙翔 18.52%的
股权,主要用于建设年产 5 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产 20 吨氟苯尼考(I 号工艺)生产线;同意使用超
募资金 2,697.00 万元对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瑞普生物持有湖南中岸 55.66%
的股权,主要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按照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上
述两项增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5、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
币收购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的
股权的决议。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6、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7、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
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收购上海赛
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 33.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
为 66.67%,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已经支付。
    8、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11 月 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述款项已划转完毕。
(三)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承诺募投     瑞普高科                                      1,914.67                1,914.67

                 瑞普保定                                      6,936.00                7,082.42
    项目使用
                 瑞普天津                                      3,091.90                3,253.72

    募集资金     瑞普生物                                      6,200.00                6,200.00

                 瑞普生物                                     40,986.86               39,968.88


                                              5
                                  合计                                         59,129.43                             58,419.69

                               使用项目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偿还借款                                                  6,400.00                               6,4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600.00                               7,600.00

                      收购湖南中岸股权                                          1,723.00                               1,723.00

                      购买空港办公楼                                            7,958.43                               7,958.43
    超募资金
                      收购瑞普保定股权                                          7,000.00                               7,000.00

                      湖北龙翔增资                                              1,800.00                               1,842.05

                      湖南中岸增资                                              2,697.00                               2,706.44
    使用情况
                      收购内蒙大地股权                                            180.00                                 180.00

                      补充流动资金                                              4,900.00                               4,900.00

                      收购赛瑞多肽股权                                          1,000.00                               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9,500.00                               9,500.00

                                  合计                                         50,758.43                             50,809.92

  使用募集
                                  总计                                        109,887.86                            109,229.61
  资金总额
   注:1、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计划投入 109,887.86 万元中,包含瑞普天津公司项目结余利息收入 419.62 万元增加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2、天津公司募投项目的项目支出超过计划投资总额,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61.82 万元。保定公司募投项目的项目支出超过计划投资总额,
  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6.42 万元。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 3,360.86 万元对“动物疫苗扩建项目”的原投资计划进行追加投资。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4,875.54 万元(其中瑞普高科置换 1,592.20 万元,瑞普保定置换 3,283.34 万元)。上
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0013
号)予以验证。
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
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
华南生物 38.27%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先行投
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于 2016 年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6
案》,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购华南生物 38.27%股权款
12,400.00 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津瑞普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6]01320021 号)予以验证。
    3、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 96,106,422.82 元及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86,604.78 元共
计 96,193,027.60 元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划转完毕。
    4、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承诺募投
                  瑞普生物收购华南生物股权                     12,400.00            12,400.00
 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         瑞普生物补充流动资金                          9,610.64             9,619.30

                                   总计                        22,010.64            22,019.30

   注: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五、变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东丽开发区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
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本次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及
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8 月 12 日在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实验动物房以及配套工程用
房,合计建筑面积 9,600 平方米,总计投资 5,245 万元。为满足公司扩大研究领域和研发内容的需要,
将“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建筑面积增加至 18,304 平方米,设备投资由原计划 2,606
万元调整至 435 万元,减少的设备投资 2,171 万元用于增加建设投入。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
资 6,200 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
见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955 万元。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
6,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11 月 2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3、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其
中《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瑞普生物依法定程序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高科”),瑞普高科独立法人资格
                                                  7
将注销,因此,“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瑞普高科变更为瑞普生物;原“瑞普高科
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拟建禽用灭活疫苗车间 8000 平方米,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禽用灭活疫苗车
间已累计投资约 1915 万元,建成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可用于生产鸡新城疫灭
活疫苗、鸡新城疫、减蛋综合征二联灭活疫苗及鸡新城疫、禽流感(H9 亚型)二联灭活疫苗,目前上
述项目已初步达产,其余未建设车间实施地点由天津市西青区辛口工业园的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变更为
空港经济区【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4、原“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总投资 16,072.00 万元,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已在原天津瑞普高科生
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完成,累计投资 1,914.67 万元。“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为 14,157.33 万元(不含利息)。公司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投资预算调整后,在上述空港经济区土地的建筑面积为 46,296.5 平方米,总投资为 23,726.73 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 18,926.24 万元,流动资金 4,800.49 万元,比调整前总投资增加 9,569.40 万元,拟
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5、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动物用
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9,556.55
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资。上述事项已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6、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原预计投资额 7,015.00 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 3,947.00 万元,流动资金 3,068.00 万元。在建设过程中,对建设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募集资金,共节约建设投资约 855.10 万元;项目流动资金尚未使用。项目未使用资金 3,923.10 万元,

与募集资金账户孳生利息 419.62 万元,合计 4,342.72 万元。由于瑞普天津盈利水平较好,且近三年

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流动资金充裕;同时,该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已经提前实现批量化生产、销售,不

存在“试生产期”与“市场培育期”。董事会决定将项目未使用资金 3,923.10 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

孳生利息 419.62 万元,共计 4,342.72 万元用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项目累计投入

3,253.72 万元,将募集资金孳生利息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六、关于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湖南中岸和湖北龙翔增资款的使用
    1、瑞普生物向湖南中岸增资 2,697.00 万元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
已于 2012 年 4 月将增资款划入湖南中岸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立的 368090100100083591 募集资
金账户内,项目按照新 GMP 验收机构的要求进行局部整改,导致工程完工时间推迟。项目于 2015 年 4
                                              8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 2,706.44 万元,超出募集资
金账户划入增资款 2,697.00 万元部分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2、瑞普生物向湖北龙翔增资 1,800.00 万元用于建设沃尼妙林与氟苯尼考生产线,已于 2012 年 4
月将增资款划入湖北龙翔公司在武穴市农行龙坪分理处开立的 1766130104666861 募集资金账户内,
因政府审批延迟,导致完工时间推迟,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 1,842.05 万元,超出募集资金账户划入增资款 1,800.00 万元部分为募集资金孳
生利息。
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追加 “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
    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利息追加投资的议案》,使
用募集资金利息 3,360.86 万元对“动物疫苗扩建项目”的原投资计划进行追加投资。根据公司搬迁
及新产品转产的需要,结合公司技术进步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利息 3,360.86 万元对“动物疫苗扩
建项目”的原投资计划进行追加投资,用于灭活苗车间新增悬浮培养生产线、干扰素生产线,从而大
幅度提升公司整体工艺水平与产品品质,增强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水平,本次“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追加投资预算后,总投资由 37,626.00 万元变更为 40,986.86 万元。本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
表相关的独立意见,且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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