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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4-04-0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经纬电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中                      联系电话:13828768660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阳凌                    联系电话:138181993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我机构对经纬电材的信息披露文
                                          件及时进行了审查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的执
                                          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
文件一致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尚有部分超募资金未投入使用。
                                          持续督导小组建议公司:公司应对超募资金
                                          后续使用计划经详细论证后,履行必要审批
                                          程序,并对外公告超募资金使用方案。
                                          整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减少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 2013 年 5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1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决议,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
                                          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等经营性支出,以满足
                                          公司业务的持续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完整,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11 月 2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尚有部分超募    公司尚有部分超募资金未投入使用。
                            资金未投入使用。    持续督导小组建议公司:公司应对超
                                                募资金后续使用计划经详细论证后,
                                                  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对外公告超募
                                                  资金使用方案。
                                                  整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减少生产成本,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公司 2013 年 5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议,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原材
                                                  料采购、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等经营
                                                  性支出,以满足公司业务的持续增加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及其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控制的经纬兴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遵守承诺,未发现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违反承诺情况。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永信亚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不   遵守承诺,未发现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违反承诺情况。
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永信亚洲股东刘英鑫、王文慧承诺:
自经纬电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持有的永信亚洲股份,也不由永信亚洲回
购该部分股份。
3、经纬兴业股东中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管理人员的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林则强、      遵守承诺,未发现
聂有理作出了《关于天津市经纬兴业投资管理有      违反承诺情况。
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
其持有的股权。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树林、张德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顺、张国祥、张秋凤、赵云超、林则强、张春林、 遵守承诺,未发现
王靖、谢利锦、仝凤广、聂有理、白皎龙、吴滨 违反承诺情况。
海做出承诺: “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注: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赵云
超、林则强、张春林、王靖、仝凤广、聂有理在
公司上市前已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张德顺于2012年1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并做出
承诺、谢利锦于2011年4月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做
出承诺、白皎龙于2012年1月出任公司监事并做出
承诺、吴滨海于2012年2月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做
出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主要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股东永信亚洲及其股东刘英鑫和王文慧、经纬兴      遵守承诺,未发现
业、赵云超、李洪雪作出《关于与天津经纬电材      违反承诺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 “本人(或本公司)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
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
展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股份公司
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
竞争。无论是由本人(或本公司)自身研究开发
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股份
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
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如股份公司进一
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或本公司)承
诺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出现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
竞争的情形,本人(或本公司)按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
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股份公司;(4)将
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
其他对维护股份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
竞争。”
5、公司控股股东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主要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股东永信亚洲及其股东刘英鑫和王文慧,经纬兴 遵守承诺,未发现
业、赵云超、李洪雪作出《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 违反承诺情况。
交易的承诺书》,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或本公司)事
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对持
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
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为规范
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公司)与
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
人(或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6、为有效地利用好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防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范交易风险,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遵守承诺,未发现
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在期货市场只从事套期保值 违反承诺情况。
业务,不得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进行期货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
所交易的电解铜、铝锭等期货品种。公司将不断
完善期货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交易程序,
并强化事前预查、过程监督、事后稽查的监督机
制体系,杜绝投机交易行为,严格防范因投机带
来的经营风险。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张秋凤于 2009 年 12 月出具《关于公司住房公积 遵守承诺,未发现
金的承诺函》,承诺:如果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 违反承诺情况。
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 2006 年(含)之前的住房公
积金进行补缴,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
核定的金额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照相关
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
支出或经济损失,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代公
司承担。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唐卫华因工作变动,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
                                          不再担任经纬电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
                                          人。为保证经纬电材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
                                          行,太平洋证券委派欧阳凌接替唐卫华履行
                                          经纬电材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报告期内,并未发生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对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情况                                      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中           欧阳凌

                                                        201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