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编号:2019-0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开”)拟向华美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

行申请总计金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期限为 1 年,主要用于新辉开

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对其持续经营和未

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该事项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公司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行为。本次担保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企业名称: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力嘉路 102 号、108 号第 6 栋

    3、法定代表人:陈建波

    4、注册资本:21,063.4355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97120T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设立时间:1995 年 5 月 23 日

    8、企业股东: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辉开 100%的股权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触摸屏、背光源、集成电路引线框架、液晶显示器及

电 路配件,小型家用电路产品(不含许可证管理国家限制产品);集成电路块的组

装。生产经营电话机及相关配件。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资产总额                           116,404.90                  1,07,068.31
   负债总额                            58,646.17                      57,834.99
    净资产                             57,758.74                      49,233.32
    项 目         2018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04,030.89                     139,131.41
   利润总额                            10,944.71                      13,136.36
    净利润                              9,355.84                      11,337.24


    上述经营及资产财务数据中,2017 年度相关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9 月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最高保证额



                                      -2-
    2、担保期限: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后,实际发生贷款或其他融资

之日起一年(具体申请授信的银行和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融资用途:日常经营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署的担保

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新辉开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

本,满足其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新辉开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

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公司持有新辉开 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新辉开业务健康持续的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

控制的范围之内,且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和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




                                     -3-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3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

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

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