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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7-07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
收到公司股东董瑞国先生、赵凤保先生、杜孟成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自 2017 年 6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合
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5%)。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近日,公司收到杜孟成先生发来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其减持数量已
达到减持计划的 50%,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2017 年 7 月 14 日         13.382       25,000        0.009
 杜孟成      集中竞价
                           2017 年 7 月 20 日         12.922       25,000        0.009
  合计          —                 —                   —         50,000        0.0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87,300       0.168      437,300      0.151

 杜孟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825       0.042      71,825       0.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5,475       0.126      365,475      0.126
   注:合计数占比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杜孟成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杜孟成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严格遵
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杜孟成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