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7-58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
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
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等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
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在利润表
“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为新的会计政策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7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