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关于公司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7-78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捐赠方”)于2017
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
会(以下简称“中国妇基会”或“受赠方”)捐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推动中国女性宫颈健康事业的发展,推广公众的健康教育,推动社会慈善
事业的发展等,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分阶段向中
国妇基会捐赠人民币20,028,000.00元推动公众健康及福利并与其签署《“中国
女性宫颈健康促进计划”项目捐赠/资助合同》。双方将秉持友好互信的原则,
持续共同推动国民健康公益事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投
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捐赠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受赠方情况
组织名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基证字第0105号
组织机构代码:50001201-6
纳税人识别号:53100000500012016T
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主管单位:全国妇联
法定代表人:孟晓驷
类型:公募基金会
原始基金数额:壹仟万元整
中国妇基会是5A级基金会,隶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
册的全国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1988年12月由全国妇联发起成立。中国妇基会
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中国妇基会募捐的
国家和地区。其宗旨是: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
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期以来,中国妇基会着眼于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围绕妇女扶贫、妇女健康、女性创业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公益慈善项目,取
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组织实施的部分项目获得中国政府最高慈善奖项—中华慈
善奖。
三、协议内容
1、捐赠的目的
(1)推动中国女性宫颈健康事业的发展
(2)推广公众的健康教育
(3)协助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4)促进医学交流、科学研究
(5)推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6)为受赠方的活动提供必要协助
2、双方的权利义务
捐赠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将于本合同签署后分3次支付捐赠款项(首笔款项于
签署后15日内支付),并有权监督捐赠款项的使用情况,提出有关询问、意见和
建议。
受赠方应确保受赠款项仅用于协议约定目的且仅在约定目的满足后使用。未
经捐赠方同意,受赠方不得将捐赠资助物资/款项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或目的。受
赠方应及时并如实回应捐赠方的询问,并向捐赠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和国家财税部门规定的票据。
双方应遵守商业道德。如有必要,捐赠方与受赠方应互相配合由双方选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有关捐赠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正式审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为促进和谐,弘扬慈善,推动女性宫颈健康事业的发展,公司积极承担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中国妇基会进行捐赠资助。本次捐助符合公司“社会效益
第一,企业效益第二”的核心价值观,也符合“为人类医药卫生事业服务”的企
业信念,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和影响力;
2、中国妇基会共有覆盖全国 24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 33 个妇基会联盟
成员,可在全国进行公众健康尤其是女性健康教育。中国妇基会承诺将此次捐赠
款项用于推动中国女性宫颈健康事业的发展,推广公众的健康教育,协助卫生技
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医学交流、科学研究,推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等,通过提
高相关人群对于可预防宫颈癌生物制品的认知,从而让更多的疾病防护选择为广
大女性提供服务;
3、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不
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捐赠的决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投融
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此次捐赠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奋力协助女性健康事业的推动,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正式发布于监管部
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女性宫颈健康促进计划”项目捐赠/资助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