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太阳鸟: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说明2017-02-20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说明
                                      (2017 年 2 月)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增加内容如下:
       “第十一章 特别条款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作为涉军企业,积极承担下列义务:
       (一)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
完成;
       (二)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
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
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 公司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军工关键
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 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保持与许可相适应的科研生产能力;
       (五) 公司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
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六) 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军工企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申报
程序:
       (一)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前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
序;
       (二) 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应向国务
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 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应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四) 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含)以上股份
时,收购方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涉军事项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
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原《公司章程》第十一章及其之后的内容和序号顺延。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