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太阳鸟: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7-064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

17日(星期三)下午2:30 在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方舟楼三楼太阳岛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总股本301,725,410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9人,

所持股份135,701,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2人,所持股份132,159,89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41,1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7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541,159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1.1736%。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跃先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

会议上作了年度述职报告。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70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21,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70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21,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70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21,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667,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87,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34,0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5,70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21,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70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21,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七)审议《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70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21,959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八)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41,1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41,15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

李跃先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1,1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41,15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

李跃先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龙、熊林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