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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鸟: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7-083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1,725,410 股的 0.828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核发了《关于核准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

司向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340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何慧清、余小泉五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3400 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01,725,410 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限售期截止日
                                           (股)    (月)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4,705      12      2017 年 8 月 16 日

      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4,705      12      2017 年 8 月 16 日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4,705      12      2017 年 8 月 16 日

      4               何慧清              570,220      12      2017 年 8 月 16 日

      5               余小泉              385,665      12      2017 年 8 月 16 日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限售期截止日
                                                     (股)      (月)
                        合计                       2,500,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何慧清、余小泉在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时均做出如下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
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 12 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履行股份锁定承诺,解除限售条件已
满足。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8 月 1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2,5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28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5 人,证券账户总数为 6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可上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全称                                                        市流通数量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股)

   1                          余小泉                    385,665.00        385,665.00     385,665.00


   2                          何慧清                    570,220.00        570,220.00     570,220.00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天弘湾流-弘安
   3                                                    514,705.00        514,705.00     514,705.00
                    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上海银行-国联定增宝 3 号集
                                                        257,353.00        257,353.00     257,353.00
                    合资产管理计划
   4
          国联证券-上海银行-国联定增尊享 1 号
                                                        257,352.00        257,352.00     257,352.0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宁波银行-一创启程量
   5                                                    514,705.00        514,705.00     514,705.00
                  化定增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2,5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644,692      9.16%        25,144,692     8.33%

     高管锁定股                   11,085,600      3.67%        11,085,600      3.67%

     首发后限售股                 16,559,092      5.49%        14,059,092      4.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4,080,718    90.84%       276,580,718     91.67%

  三、总股本                      301,725,410    100.00%      301,725,410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