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的后续进展公告2017-10-10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7-101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子公司
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普兰帝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珠海普兰帝” 或“乙方”)为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铝合金高速双体客船采购项目的中
标人,中标总金额为 12,48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珠海普兰帝与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在深圳市南
山区蛇口签订了《迅隆船务铝合金高速双体客船建造与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12,480 万
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所有下述条件完全具备之日即生效:
1)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盖章;
2)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期款。
上述任一条件在合同签订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未能达到,则合同全面失效,负有
过错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的损失和损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协议存在因各种目前尚无法预估的原因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2)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乙方无法控
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
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重大影响的说明:对公司 2017-2018 年度经营成果产
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签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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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3 艘铝合金高速双体客船 (船体编号为:【PSA023】、【PSA024】、【PSA025】
合同总金额:12,480 万元人民币。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采购人):
企业名称: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3247K
法定代表人:龚镭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06 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运路 1 号蛇口邮轮中心三楼
经营范围:经营港澳航线水路旅客运输业务
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股东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达峰国际股份有限
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乙方(供应商):
企业名称:珠海普兰帝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042094954
法定代表人:李跃先
注册资本:10000 万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4 年 07 月 29 日
住所: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区珠海太阳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 201 室
2014 年公司与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405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为 3461.54 万元,
占当年收入的 8.96%;2015 年公司与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4050 万元,不含税金额
为 3461.54 万元,占当年收入的 7.84%;2016 年公司未与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发生购销金
额。公司与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项目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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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名称:迅隆船务铝合金高速双体客船建造与销售合同
2、合同号:【XLKY-船舶建造/2017-160】、【XLKY-船舶建造/2017-161】、【XLKY-
船舶建造/2017-162】
3、付款期限及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书、乙方提
供的第一期银行履约保函、本船建造计划进度安排、乙方提供的作为其收款凭据的对应本期
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的款额;
第二期付款:甲方在主船体已上船台铺龙骨,并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书、乙方提供的第
二期银行履约保函、由船级社验船师及甲方监造代表签字确认的造船进度证明(主船体已上
船台铺龙骨)、乙方提供的作为其收款凭据的对应本期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二十(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的款额;
第三期付款:甲方在本船主船体和上层建筑结构完工, 并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书、乙方
提供的第三期银行履约保函、由船级社验船师及甲方监造代表签字确认的造船进度证明(主
船体和上层建筑结构完工)、乙方提供的作为其收款凭据的对应本期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 2.1.1 款所述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的款额;
第四期付款:甲方在本船下水,并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书、乙方提供的第四期银行履约
保函、乙方提供的一份以传真或信函形式通知甲方本船下水的文件、由船级社验船师及甲方
监造代表签字确认的造船进度证明(本船下水)、乙方提供的作为其收款凭据的对应本期付
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 2.1.1 款所述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10%)的款额;
第五期付款:在双方签订本船《交接船议定书》和合同结算协议,且甲方收到乙方的付
款通知书、双方签字的本船《交接船议定书》和合同结算协议、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提交给
甲方的所有交船文件和证书、乙方提供的作为其收款凭据的对应第五期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
票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船合同结算价百分之九十(90%)的款额;
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双方认可的加减账及赔偿金、罚金等项目一并在本第五期付款
中结算支付。
第六期付款:本船合同结算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作本船质保期内
(交船后 12 个月)乙方履行其义务的保证。
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期满后甲方在扣除合同第九条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余款在三十个
(30)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以下文件:由双方签署的本船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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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结束证书;金额是扣除本合同第九条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的质量保证金的余款的收款增值
税发票。
4、违约责任:
1)各方违约
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撤销或更改合同,提出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
损失。
在船建造过程中,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甲方支付违约
在收到乙方应提供文件的前提下,如因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建造款并超过规定付款期限十
五(15)天以上时,视作甲方违约。
3)乙方支付违约
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出银行履约保函,属乙方违约,由此引起交船期延误与导致甲方受到
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签订的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为 10,666.67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18.17%,若本次合同正常履行,将对公司 2017-2018 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
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迅隆船务铝合金高速双体客船建造与销售合同》。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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