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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30 在长沙太阳鸟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
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
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该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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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公正。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因公司 2018 年度有相应投资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尽量减少公司财

务费用,满足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 559,794,902 股为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1,195,898.04 元(含税)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违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出

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⑵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在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等方面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2)《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的各项经营成果;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公司 2017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
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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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地执行,对控制和
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
进作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向有关商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 2018 年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核心发展战略的推进,是必要且可行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 2018 年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核心发展战略的推进,是必要且可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李跃先先生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不收取任何
担保费用,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帮助解决了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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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股东提供关联担
保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 2018 年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18 年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17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


                                          4
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
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监事
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并同
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涉及信息是真实、客观、公正的,其能够真实地反

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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