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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4 日
上午 10:00 在公司证券部以现场方式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跃先先生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 2020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列入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133 名调整
为 132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895 万份调整为 4,795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胡代荣、刘卫斌、肖海斌是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
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
    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95 万份股
票期权。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胡代荣、刘卫斌、肖海斌是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
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