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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2017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18-04-2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自2010年上市以来,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
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等方式,切实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重视股东回报,坚持现金分红
    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综
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完
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和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年)》,并严格执行,以回报广大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65,111,9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57,905,781.03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已连续八年对投资者予以现金分红,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
下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 年                499,249,413        1,060,041,825.69            47.10%
2016 年              457,905,781.03        931,837,483.76             49.14%
2015 年              397,556,296.70        809,281,375.88             49.12%



    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严格遵守和履行承诺,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增进与广
大投资者之间信任,获得投资者的支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2017
年,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信息披露是公司对投资者最直接、全面的沟通交流形式,公司一直以来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所有投资者
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自2010年上市以来,连续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考核中考评结果为A。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
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2017
年,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根据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四、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通过现场接待、在线交流
多种沟通方式,努力为广大投资者走进公司、增进彼此了解和信任创造条件。
    现场接待方面,包括股东大会设置董事长问答环节、每月第一个周三设为例
行投资者接待日、日常临时安排接待投资者调研或参观等方式。2017年,公司共
现场接待国内外券商、基金等投资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的调研或参观27批次,接
待投资者人数约951人次。
    在线交流方面,公司在官方网站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发布公司公告、
例行投资者接待安排等相关信息,以供投资者查询;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2017年,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回
复投资者问题1125个;此外,公司还通过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
投资者进行了交流。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与投资者的沟通
和交流活动中,公司始终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维护股东利益,从未发生
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五、其他工作
    为积极贯彻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2017”专项工
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7】43号)的要求,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公
司实施了“蓝天行动2017”专项工作,强化了投资者保护意识,在开展各项业务
时融入并贯彻了投资者保护理念。


    投资者保护是项长期工作,公司将在不断提升业绩的基础上,一如既往高度
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报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