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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存管
专户的议案》:因存管账户开户行平移,公司决定将存放于兴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
全部募集资金转移至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进行存储与管理,银行账号不变。详情请
阅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存管及理财专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1)。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投证券”)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及相
关内容如下:
    1、公司已在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337030100100136826,截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专户活期余额为 2,178,251.61
元,通过该专户转存的定期余额为 410,0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用途不得超出公告范围。
    2、公司、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中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投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兴业银行深
圳盐田支行应当配合中投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投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中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光增、徐疆可以随时到兴业银行深圳盐
田支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中投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
投证券。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该专户不可购买支票等柜面支付凭证,限制开立除网银以外的其他电子支付渠
道。同时,专户将进行网银用款限额控制,每笔网银款项转出前须经兴业银行深圳盐
田支行审批确认。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 10%的,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应当及时以邮件等方式通知中投证券,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中投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投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
求向公司、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
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投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投证券通
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投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投证券履行
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持续督导任务后失效,此时应由公司、中
投证券双方出具附件中的《解除监管通知书》解除监管。
    公司同意负责与相关债权人(如有)进行沟通,以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不会遭
受任何债权人的追索,也不会遭受有关法院或政府机构的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执
行措施。如由于公司原因导致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被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关冻结、扣押
及执行,由该方自行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本协议终止,监管行监管责任解除。
    10、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规则进行。各方同意适用仲
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