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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19-01-18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2 日,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创业板制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2018 年 7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布日前六个月(2018 年 7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 日):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00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上述激励对象
出具的说明,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
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