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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世达: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8-020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就与刘里、海南亚希投资有

限公司(简称:海南亚希)、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的

股权转让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

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京 0105 民初 1141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刘里

    被告二: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四: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

    (四)诉讼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24 日,原告与四被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房地产抵押协议》,

原告向被告一转让被告二 18%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250 万元,分八期支付,
第一期应在 2017 年 7 月 6 日之前支付。然而,被告一至今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款。

根据上述协议,被告二、三、四对被告一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被告一和

被告二应在 2017 年 7 月 27 日之前完成被告二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相关房产的抵押登记

手续,但被告一和被告二至今仍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相关公司公告:

2017-056、060)

    (五)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四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人民币 25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从 2017

年 7 月 6 日起算,按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

    2、请求判决被告一和被告二立即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将

原告从被告二的股东列表中去除;

    3、请求判决被告二立即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房地产抵押协议》办理其位

于海口市海府大道 12 号亚希大厦第五层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为:海口市房权证海房

字第 23750 号)的抵押登记;

    4、请求判决四被告承担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以及

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汇总公布于公司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对上述海南亚希的应收款项已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相关公司公告:2018-005、016)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

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京 0105 民初 11419 号《受理案件通知

书》。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