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9-01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
号办公A2203公司之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于2019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月2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洪家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作了2018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8年
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炳荣、孙佩学、毛
一平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18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7,000,000 股为分配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基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依据相关
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情况如下:
1、修订前:第六条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00 万元。修订后:第六条
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50 万元。
2、第十九条增加一款:2019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7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26550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8 年年度
报告》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报告
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考核指标并具体监督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