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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世达:关于股东被动增持为持股5%以上股东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9-03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增持为持股 5%以上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形成的被动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5.0307%,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收到公司股东阎克伟先生的书面告知函,其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被动增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6,729 股,导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为 13,356,46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307%,被动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增加情况

    根据阎克伟先生于 2017 年 2 月 12 日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同时控

制易世达股东于庆新先生的证券账户,于庆新先生视为阎克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增加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          增加方式             增加期间         增加股数(股)

      阎克伟     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2019 年 3 月 13 日     1,741,998
           于庆新      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2019 年 3 月 13 日       2,764,731

                                  合计                                    4,506,729


      2、股东本次股份增加前后持股情况

      易世达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700 万股为分配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因易世达存在

  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质押等权利,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3,215,100 股后

  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173,784,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92502 股。

  易世达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进行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后,股东阎克伟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证券账户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增加,达到易世达目前总股本的 5%

  以上。

      本次增加股份前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加后持有股份
证券账户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阎克伟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20,711           1.9326        5,162,709       1.9445
 于庆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9,023           3.0672        8,193,754       3.0862
                合计                 8,849,734           4.9998       13,356,463       5.030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加是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所致,不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被动增加股份的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增加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增加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307%,

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1、阎克伟先生的《持股被动变成 5%以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