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终止履行增
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刘振东先生作了回避表决。因
此,我们同意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金炳荣 孙佩学 毛一平
日期: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