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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世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09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及利息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2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 3,500 万元用于偿还全

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来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起算)的部分银行贷款;拟使用超募资金 1,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实经营需要,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的,也是

必要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

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金炳荣       孙佩学         计小青



                                                日期: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