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锐奇股份 股票代码 3001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秀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 5 号 电话 021-57825832 电子信箱 300126@china-ken.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8,262,239.22 259,858,608.09 1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64,874.76 1,416,353.98 -1,22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638,874.08 1,042,091.20 -1,696.68%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4,610,008.83 31,008,005.83 108.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2 0.005 -1,140.00% 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2 0.005 -1,1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 0.14% -1.6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09,373,890.97 1,282,456,480.12 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3,290,121.62 1,039,154,996.38 -1.5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6,62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明厅 境内自然人 26.65% 81,000,000 60,75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7% 43,072,128 32,304,096 质押 24,350,000 吴晓婷 境内自然人 3.95% 12,000,000 0 应媛琳 境内自然人 3.92% 11,900,000 0 应业火 境内自然人 3.13% 9,500,000 0 彭皓喆 境内自然人 1.42% 4,323,400 0 吴晓依 境内自然人 0.92% 2,800,000 0 朱明徽 境内自然人 0.46% 1,385,000 0 袁东红 境内自然人 0.43% 1,320,000 0 王瑞琴 境内自然人 0.38% 1,148,200 0 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应业火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应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袁东红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情况说明(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2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32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2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内部管理,加快现有产品升级 和新产品的开发,调整营销管理,加大海内外市场的开拓和巩固,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826.22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4.78%;其中,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19,414.27万 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1.14%;实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10,275.0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2.62%。 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2,518.6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加36.19%;发生管理费用2,470.0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加 11.00%;发生财务费用-532.1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196.13%;研发投入1,241.10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加15.83%;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675.52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加584.43%。 报告期内,在国内大量工厂向农村地区转移、房地产也向三、四级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全面优化了营销管理策略, 对销售渠道及产品进行重新规划与布局。在客户管理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加强与优质老客户合作的同时,新客户的大力开发 取得良好的成果,并对新客户的首次合作给予了较大的扶持政策;在产品管理方面:公司重新规划了产品线,适时调整部分 产品价格、加快新产品升级研发,受上述现阶段营销举措的影响,报告期的销售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下降7.33%,公司产品在 新市场的占有率稳步提升。同时,由于报告期美元平均汇率较上年同期下降,在美元销售价格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国外 销售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下降7.16%。 报告期内,根据销售政策,公司增加了一批销售拓展人员,大力开拓分销客户群体,并大量进行品牌形象店建设,为形 象店配套了免费的陈列产品及货架,大幅增加了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由于国内市场促销以及国外销售美元汇率波动等因素导致综合销售毛利率下降,同时由于销售费用以及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等因素,公司最终实现利润总额-1,853.57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4,005.91%,实现营业利润-1,869.33 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3,09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86.4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1,220.12%。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2018年度经营计划,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品牌及渠道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参展了第三十二届中国国际五金博览会,持续加大对品牌主题“匠心质造”的宣传,同时在全国部分省份 召开品牌推广会议,大力开拓及打造品牌形象店,推出新型手电钻、锂电电钻、100型大功率小角磨、云石机等专业电动工 具新品。持续开发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及分销客户群体,开拓增加多元化渠道客户群体,线上线下联合推广产品,树立品牌形 象,增加品牌曝光率;继续开展全国专业市场路演活动,增加客户及用户的品牌粘性,同时继续在全国设立专业的售后服务 点,提升品牌服务。为了拓展及开发新型终端渠道,设立大用户客户服务部门,针对大型用户单位、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持 续加大推广力度和品牌宣传。 2、电动工具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计划,完成了吹风机、升级款角向磨光机和修边机的研发工作,轻型电锤系列和经济型角向磨 光机已经开始试产,锂电角向磨光机和20V锂电电锤、经济型钢材切割机已经进行小批试制,经济型云石机、电圆锯、电钻 和锤镐系列等新项目也进展顺利,同时公司其他优势产品也在同步进行中。 报告期内,基于集成产品开发体系,公司优化了新产品开发流程,加大新项目管理力度,提高新品研发效率,减少新品 开发浪费,增加新产品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顺利推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 利并被受理1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 专利11项;已授权的专利将有效保护公司的研发成果,并能有效巩固公司的产品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电动工具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与起草了相关电动工具国家标准。 3、生产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系统升级等方式优化内部流程及供应链的协调,改进部分自动化生产线,加强生产效率及对产品品 质的管控。 3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从富有竞争力的行业引进了部分管理和技术型人才,对多个部门和岗位进行了调整,同时也加强了企业 内部竞争和人才储备。 4、工业智能化、信息化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未新投项目,目前,产业基金已投资的项目均正常运行中。 5、其他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持续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继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严格规范各部门各岗位按照相关规章制度 和业务流程操作和执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控管理。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明厅 2018 年 08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