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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7-036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集团”)持有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简称“本公司”或“银河磁体”)106,104,398股,占银河磁体总股本的32.8348%,银
河集团计划于本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7%。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银河磁体)于2017年8月10日收到
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集团”)的《关于减
持股份计划的告之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持有银河磁体股份 106,104,398 股,
占银河磁体总股本的 32.83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补充银河集团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负债。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减持股份数及比例:500万股,占银河磁体股份总数的1.547%。
    4、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
    5、 减持期间及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银河磁体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于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累计不超过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同时受让方在六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银河磁体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累计不超过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2010 年 5 月 31 日银河集团向银行磁体出具的《承诺函》中承诺:银河集团自银河磁体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银河集团控股股东唐步云先生
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银河集团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
司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 25%。自唐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银河磁体的股份。
   自银河磁体上市以来,银河集团严守承诺,未减持过银河磁体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银河集团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在具体减持时间、减持
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之函。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