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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
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对
相关资料的审阅及核实,现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行为。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对
外担保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
报告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友苏____________   罗珉_____________   何勇____________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