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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戴炎先生、唐步云先生、吴
志坚先生、张燕女士、何金洲先生、朱魁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6名董事候选人均为公司现任董事,具备相关的胜任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6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王仁平先生、傅江先生、刘志强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3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工作情况等资料,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均获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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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珉___________    周友苏____________     何勇__________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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