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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
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对
相关资料的审阅及核实,现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2019年上半年,公司无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行为。2019年上半年,公司无对
外担保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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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
报告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仁平____________   傅江_____________   刘志强____________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