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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胜风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2-12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收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窦建荣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
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窦建荣先生之配偶程雪艳女士于 2 月 9 日经深交所证券
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250,0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后
                                                    成交均价    增持前
 名称       职务/身份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程雪艳      窦建荣配偶    集中竞价   250,000          5.16        0      250,000     0.0344%




     二、     增持事项的相关说明

     1、增持主体:窦建荣先生之配偶程雪艳女士。
     截至本公告日,窦建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3,087,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60%;程雪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4%。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行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
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表示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的可能。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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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增持承诺:窦建荣先生及程雪艳女士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
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
       3、近六个月内,窦建荣先生、程雪艳女士均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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