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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胜风能:关于实际控制人子女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3-02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子女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张锦楠先生、夏权光先生及张福林先生五人组成的一致
行动人团队(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团队”)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子女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14)》,柳志成先生之子柳业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经深交
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537,800 股;另外,柳志成先生之子柳业先生、
张锦楠先生之子张强先生、夏权光先生之子夏盛尔先生计划在 2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少于 200 万股、不多于 300 万股(含前次
已增持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收到柳业先生和夏盛尔先生的通知:柳业先生和夏盛尔先
生已分别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达
到增持计划最低限额的二分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进展情况

                                                                 成交均         增持后
 名称       职务/身份       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价 (元/               占总股本
                                                                   股)     持股数
                                                                                         比例
                           2018/2/9   集中竞价        537,800     5.20
                         2018/2/13    集中竞价        312,200     5.39
 柳业       柳志成之子                                                     1,000,000   0.1375%
                         2018/2/14    集中竞价        120,000     5.35
                           2018/3/1   集中竞价         30,000     5.70
夏盛尔      夏权光之子     2018/3/1   集中竞价        155,800     5.71      156,000    0.0215%
                    合计                             1,155,800      /      1,156,000   0.1590%

     增持前,柳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夏盛尔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



                                                 1
    二、   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柳志成先生之子柳业先生,夏权光先生之子夏盛尔先生,张锦楠先
生之子张强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团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8,969,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24%。柳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75%;夏盛
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5%;张强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2、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行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本次增持后,柳业先生、夏盛尔先生和张强
先生将按照公司 2018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增持计划,视二级市场的情况、以法律法规许
可的方式择机继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
股份。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承诺:一致行动人团队及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
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和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本次增持和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近六个月内,一致行动人团队、柳业先生、张强先生、夏盛尔先生均不存在违
规减持行为。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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