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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胜风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9-01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 13:30 召开;其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402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福林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
股份 171,972,1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91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
代表股份 171,820,5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89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股份 151,6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1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42,4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800 股,


                                           1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1,63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211%。
    3.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林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排名不分先
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福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9,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2%。
           张福林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柳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柳志成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京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黄京明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夏权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2
        夏权光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锦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张锦楠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40,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6%。
        邹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窦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1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6%。
        窦建荣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 选举林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林俊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议案排名不分先
后),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下五名独立董事与本次
选举产生的八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葛其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5%。
        葛其泉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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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选举金之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金之俭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苒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李苒洲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祁和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祁和生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温从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温从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关议案排名不
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传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20,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5%。
        张传铭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周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40,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4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6%。
           周奕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林惠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
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上海泰胜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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