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正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下午2:00-3:0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5:00至11月9日15:00的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 室;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334,188,9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46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0,685,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189%;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03,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76%。其 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人,所持股份合计3,503,75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庆周先生、钟勇斌先生、甘礼清先生、许鲁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胡庆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2)选举钟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3)选举甘礼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4)选举许鲁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成义先生、吴波先生、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王成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2)选举吴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3)选举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以上董事的简历详见 2017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的信息披露 网站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昂先生、莫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刘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2)选举莫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276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03,65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18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以上监事的简历详见 2017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的信息披露 网站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