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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2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以现
场会议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现有董事 7 名,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7 名。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胡庆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任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同意任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任期
为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保证担保之授信有效
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及 2018 年 4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保证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50 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为公司或其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对相应授信额度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担
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保证担保的有
效期,调整后的授信及担保有效期为公司或其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
起一年内。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
龙”)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其融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商龙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华商龙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3
亿元。本次公司自有资金来源为应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商龙应上缴的 2016 年度已分配
利润。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杰,男,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安徽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现任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职位。
    任杰先生于 2009 年 6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
董事)培训结业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