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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关于“18英唐02”不调整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0-04-09  

						股票代码:300131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12714            债券简称:18 英唐 0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英唐 02”不调整票面利率

              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发行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之《深
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即本
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714,简称“18 英唐 02”)存续期间决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7.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本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
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 7.5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2
年内固定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申报,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若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3、本次利率调整: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在“18 英唐 02”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决定维持票面利率 7.50%不变,即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7.50%。
     4、回售申报期: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政府指定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
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
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8
英唐 02”。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
     9、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本公告仅对“18 英唐 02”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8 英唐 02”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期债券回售的详
细信息,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相关文件。
    公司现将关于“18 英唐 02”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 英唐 02”,债券代码“112714”。
    2、本期发行总额:人民币 1.4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4 年期(2+2)。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及主
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确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
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的第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公告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
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
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
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8 年 5 月 25 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5
月 25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
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
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7.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
本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 7.50%,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2 年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18 英唐 0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提示: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8 英唐 02”并接受本公司做
出的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3、回售申报期: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
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
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风险提示:截止 2020 年 4 月 8 日“18 英唐 02”的收盘价为 100.00 元,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持有的“18
英唐 02”。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政府指定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9 年 5 月 25 日至 2020 年 5 月 24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7.50%。付息每 10 张债券面值 1,000 元的“18 英唐 02”派发利息为 7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债券派
发利息为 60.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
实际每 10 张债券派发利息为 75.0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8 英唐 02”
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
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的交易
    “18 英唐 02”在回售申报期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申报期收
市后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QFII、RQFII 的利息所得税暂免征
收。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联系人:刘林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
电话:0755-86140392
传真:0755-26613854
邮政编码:51805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项目联系人:王宗流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三十一层
电话:0755-83007352、0755-83001200。
传真:0755-83007150、0755-83007072;
邮政编码:518031
(三)公司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负责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