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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
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德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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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合理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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