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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2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党论         张乐忠           董   皞


                                             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