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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策影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8-03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4,432,746.59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09,232,508.16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计提法定盈
余公积金 30,923,250.82 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36,862,764.37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3,583,375.06 元,年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 2,984,761,083.79 元。
    2017 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769,704,221 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7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65,479,056.18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期,且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审议
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其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期,且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审议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
公司董事会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