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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国际: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
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
超过 20,000 万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本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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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沙智慧   王荣朝   卢青




                                            2017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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