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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国际: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6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和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
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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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沙智慧   王荣朝   卢青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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