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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国际: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6-20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就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7 月 8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7 日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19 年 7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虹桥万科中心 2 号楼 8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
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9:0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虹桥万科
中心 2 号楼 8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2011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王学良,联系电话:0510-68838688-835,传真
号码:0510-8615888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9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35;投票简称:宝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宝利国际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
相关文件,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
 1.00                                           √
        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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